根据山南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单(山环整改督字〔2019〕5号、8号)精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1月25日,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曹勇主持召开专题会,对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南市反馈意见中涉及加查县整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曹勇宣读加查县环保督察整改办整改工作通知及任务分解表。
会议指出:2018年7月6日至7月22日,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南市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环保督察。2018年10月30日,督察组向山南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督察组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现有五项整改任务时限即将到期,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曹勇强调: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吴英杰书记提出的“全面实施整改、系统推进整改、从严从实整改”要求,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职责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同时整改佐证资料及时报送县整改办(环保局602办公室),县整改办工作汇总后根据相关要求报送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