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查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2019年3月19日,加查县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其职能有:
1、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2、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
3、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
4、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
5、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6、县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和防汛抢险救援、县农牧局的草原防火、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
7、整合县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抗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
另外,不再保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即日起,以“加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特此公告。
加查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