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不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结合我县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实际额度和扶贫项目的资金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财政涉农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格局,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保障。以产业、人才、生态、文化、党组织振兴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乡村振兴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满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发挥作用最大化。
2.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乡村振兴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脱贫户,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脱贫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4.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自治区、市级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格局,激发贫困区域内生动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加强资金捆绑使用,探索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的问题,逐步形成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切实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整合范围
2023年统筹整合范围包括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所有涉农资金,包括跨部门、跨行业性质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整合资金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以及加查县县级配套资金。
四、整合资金方法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充分授权的原则,统筹资金集中投向产业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并明确项目管理部门。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使用方案内容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组织项目实施。
五、资金整合来源
2023年整合资金总计11061.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977.43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840.17万元,中央以工代赈任务资金80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97.26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754.51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384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70.5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70万元(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570万元),县级配套财政资金760万元(加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760万元)。
六、整合资金用途
2023年整合资金计划用于5大类13个项目,重点覆盖6个乡镇14个行政村,用于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等6个方面。一是生产发展类项目3个,使用财政资金2230.76万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5万元,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5.76万元,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二是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3个,使用财政资金1126.9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6.91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三是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3个,使用财政资金6764.1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25.37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697.2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8.7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50万元;四是扶贫贷款贴息类项目1个,使用财政资金51.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2万元。五是巩固提升类项目3个。使用财政资金889.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9.13万元,(含以工代赈任务资金800万元)。
(一)生产发展类
生产发展类使用财政资金2230.76万元,占比20.17%。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5万元,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5.76万元,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
1.加查县两江四河流域经果林工程。安排整合资金645万元,建设内容为种植6年生核桃2839株,4年生核桃1419株,旱柳890株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20户。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0万元,受益群众50户13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0户35人。
2.加查县拉绥乡玛罗村经果林种植项目。安排整合资金630万元,建设内容种植花椒12793株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20户。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0万元,受益群众45户12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0户37人。
3.加查县达布传统胶合板加工厂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955.76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加工厂房1451.58㎡,新建道路877.5㎡,加工设备一套。项目预计年收益90万元,收益群众20户。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组织评审。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90万元,受益群众20户5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7户20人。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使用财政资金1126.91元,占比10.19%。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6.91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1.仁青林二期供水工程。安排整合资金296.91万元。建设内容为饮水枢纽维修加固1处,新建平流式沉砂池1座,新建供水管道7153米及临时工程等。通过实施该项目,可解决仁青林二期搬迁点用水问题,受益群众179户520人。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5万元,受益群众179户52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91户234人。
2.久堆村公路(二期)。安排整合资金450万元,建设内容为改建农村四级砂石路1.929公里及配套设施建设,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绿化、环境保护等。项目受益群众45户153人。该项目已复工。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0万元,受益群众45户153人,其中受益脱贫户9户19人。
3.加查县拉宇村(仁青林搬迁点)补齐短板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38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及维修排水沟1125米,路面改造2810㎡,更换检查井1处,下水道修复4处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受益群众179户520人。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组织评审。效益分析:以工代赈实施该项目,项目报酬比例达到20%,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60万元,受益群众137户53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户11人。
(三)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
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使用财政资金6764.12万元,占比61.15%。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25.37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697.2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8.7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0,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50万元。
1.加查县冷达乡嘎玛吉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2787.36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混凝土路面10775㎡,三级砂石路面1088.5 ㎡,路面修复464㎡,新建排水边沟 187米,污水排水主管 7917 米,三级沉降池5座,新建给水主管约14290 米,给水池五座,水台29座,路灯180盏,水厕2处70.45平米,打麦场1处2501.7 ㎡,牛圈142间4512.76 ㎡,综合用房 591.3 ㎡,三级沉砂池 1座;蓝莓苗换种1000株,野生动物防护措施407.13米。受益群众137户534人。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60万元,受益群众137户53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户11人。
2.加查县崔久乡崔久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安排整合资金1827万元。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道路、入户道路面积共计约6492.66㎡。修复并新建雨水排水边沟约2171米,新建污水排水主管2346米,新建三级化粪池1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个。新建给水管网708米。新建LED太阳能路灯93盏。新建旱厕2处,各44.66㎡。打麦场维修3处,面积约749㎡。新建牛圈3处,总建筑面积1342.11㎡,共80间;新建堆粪池6个。受益群众87户291人。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60万元,受益群众87户291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户4人。
3.加查县洛林乡扎西岗定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安排整合资金2149.76万元。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道路、入户道路面积共计约10600.84 m。修复并新建雨水排水边沟约2199米;新建污水排水主管约3547米,新建G3-6F化粪池4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个。新建给水管网558米。新建LED太阳能路灯共计158 盏。新建公厕2处,总建筑面积 125.28㎡。打麦场维修3处,面积共计约2463㎡。新建牛圈6处46间,总建筑面积1192.72 ㎡;新建堆粪池7个。新建仓库213.57 ㎡。新建钢结构桥3座。新建垃圾分类兑换中心87.84 ㎡。谷物收割机2台。受益群众62户242人。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60万元,受益群众62户242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户5人。
(四)扶贫贷款贴息类
扶贫贷款贴息类使用财政资金51.02万元,占比0.46%。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2万元。
1.扶贫贴息。安排整合资金51.02万元,为231户脱贫户小额贷款兑现贴息资金,该项目已完工。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0万元,受益群众231户,其中受益脱贫户231户。
(五)巩固提升类
巩固提升类使用资金889.13万元,占比8.04 %。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9.13万元,(含以工代赈任务资金800万元)。
1.加查县安绕镇拉岗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89.13万元,项目规划污水处理设施133㎡,休息台2处、公厕103㎡,老村委会改造,茶餐厅2处,新建牛棚927㎡,新建特色商业网点2222㎡,特色长廊2387㎡,原有道路整治等相关附属设施。受益群众106户384人。该项目已复工。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60万元,受益群众106户38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5户6人。
2.加查县崔久乡普麦囊村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安排整合资金400万元。建设内容为道路铺装4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受益群众76户257人。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组织评审。效益分析:以工代赈实施该项目,项目报酬比例达到20%,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5万元,受益群众76户257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户7人。
3.加查县热米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4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围墙780.9米,硬化面积5000平方米,嗮场及堆场1568.65平方米,储物间 7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受益群众214户837人。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组织评审。效益分析:以工代赈实施该项目,项目报酬比例达到20%,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5万元,受益群众214户837人,其中受益脱贫户4户10人。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一是为加快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支出进度,根据我县实际,整合资金在未通过县农工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之前,县财政在收到市财政资金及指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位情况告知乡村振兴局及农工办;生态岗位补贴资金将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承担生态保护岗位人员;二是在收到县农工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县财政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如财政一体化平台,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并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报市局相关单位;三是对资金闲置、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项目单位,县财政将适时会同农工办收回整合资金,并将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机构保障。
成立加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谁主管谁公示原则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九、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聚焦乡村振兴大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是集中财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涉农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站在乡村振兴的政治高度,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全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项目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对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结合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脱贫村实际,超前谋划,加强项目论证,加大项目储备,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需在一年内完成,不得出现资金滞留至下一年度的情况。
(三)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按照“政府主导、乡村振兴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稳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十、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带动当地受益群众数、带动受益脱贫户数、受益群众满意度、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编制情况、项目收益向脱贫户“三类”人群倾斜情况、脱贫户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各单位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十一、责任追究
一是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二是县乡村振兴局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统筹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脱贫人口数量、恶意套取统筹整合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统筹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山南市加查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2.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3.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工作示范县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