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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加查县2024年脱贫县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2024-03-11 11:03:13 来源:加查县乡村振兴局

山南市加查县2024年脱贫县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加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120

为有力有序推进深化我县衔接资金整合工作,着力构建衔接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指引(试行)的通知》(藏乡振发〔20221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加查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财政衔接资金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格局,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保障。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乡村振兴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满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衔接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衔接资金发挥作用最大化。

2.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衔接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产业发展和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资金要与乡村振兴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脱贫户,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脱贫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4.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开展统筹整合衔接资金工作,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格局,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加强资金捆绑使用,探索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的问题,逐步形成财政衔接资金整合机制,切实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三、整合范围

2024年统筹整合范围包括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所有衔接资金,包括跨部门、跨行业性质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整合资金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

四、整合资金方法

衔接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充分授权的原则,统筹资金集中投向产业发展提升、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方面,并明确项目管理部门。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使用方案内容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组织项目实施。

五、整合资金来源

2024年整合资金总计141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267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39万元中央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0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58万元、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26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8万元、自治区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50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6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816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6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配套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

六、整合资金用途

2024年整合资金计划用于4大类12项目,重点覆盖7个乡镇11个行政村,用于生产发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其他类(含:贷款贴息、跨区域就业补助、帮扶车间补助等)4个方面。一是生产发展类项目4个,使用财政资金3989.46万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87.3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58万元),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0万元,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16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2个,使用财政资金400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配套资金100万元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5个,使用财政资金9716.78万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39.9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13万元(含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6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47.84万元贷款贴息类项目1个,使用财政资金39.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76万元

(一)生产发展类

生产发展类使用财政资金3989.46万元,占比28.2%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87.3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58万元),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0万元,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16万元。

1.共康村智能温室巩固提升项目。安排整合资金269.46万元,建设内容为配套配电系统1套,温控(补热)系统1套,微喷系统1套、补光系统1套,苗床系统1套,智能监测系统1套。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5万元,受益群众369133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53861人。

2.加查县核桃高效栽培示范基地安排整合资金3300万元,建设内容新建经果林1000亩,新建入场道路3518米,机耕道及生产道路10708.6米,灌溉设施14023米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33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330万元,受益群众95385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3人。

3.加查县坝乡聂村工程机械购置项目。安排整合资金70万元,建设内容为购置1台中型挖掘机。项目预计年收益2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开展采购手续。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0万元,受益群众134576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223人。

4.加查县热米产业园区给水官网改造工程安排整合资金350万元,建设内容为改造给水管网2731米,新建沉砂池1座及附属设施建设。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项目预计年收益105万元,收益群众3012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3人。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使用财政资金400元,占比2.83%。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市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配套资金100万元。

1.加查县安绕镇嘎麦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晒谷场硬化4301.72平方米,彩钢农机停放棚18个,浆砌挡墙1752.5米,实体挡墙145.85米及附属设施建设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93万元,受益群众208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3人。

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安排整合资金1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水塘6座,水渠8800米及配套分水口等设施。该项目无需办理前置手续。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30万元,受益群众30060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7100人。

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

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使用财政衔接资金9716.78万元,占比68.69%。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39.9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13万元(含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6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47.84万元。

1.加查县拉绥乡拉绥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2292.65万元。建设内容为加查县拉绥乡拉绥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旱厕改造42平方米,新建农机存放室197.49平方米,垃圾兑换超市23.56平方米,路面维修1586.27平方米,村内道路13755.34平方米,维修原有混凝土路面4550㎡,新建牛圈331405㎡,管涵2处,原有水渠增加盖板278.26m,新建水渠无盖板66m,新建水渠有盖板33.36m。灌溉蓄水池1118.82平方米,饮用水蓄水池2911.35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30万元,受益群众144515人,其中受益脱贫户812人。

2.加查县冷达乡热当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2888.41万元。建设内容为道路建设30468平方米,给水14629米,垃圾兑换超市、牛圈78间、加工坊5898平方米,桃树400株,水渠扩建、室外蓄水池、沉淀池、过滤池及附属工程。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80万元,受益群众71285人,其中受益脱贫户510人。

3.加查县加查镇扎西定岗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422.94万元。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建设12524.969平方米、给排水管线8342米、雨水沟1434.61米等基础设施、公共厕所一座、人畜分离建设136户、垃圾兑换超市一处。该项目已完成前置手续,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20万元,受益群众150532人,其中受益脱贫户611人。

4.加查县安绕镇哲姆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2312.78万元。建设内容为人畜分离48户、民宿改造4户、旅游打卡点160平方米、公共厕所42平方米、磨面坊80平方米、垃圾兑换超市42平方米、村内道路12384.90平方米、给水管网15410米等建设。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230万元,受益群众45182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10人。

5.加查县崔久乡普麦囊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800万元。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建设15676.67平方米、给水管线2650米、污水管线3595米、雨水管线2815米等基础设施、公共厕所6座、村集体牛羊饲料储藏库一处。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80万元,受益群众76257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7人。

)贷款贴息类

贷款贴息类使用财政资金39.76万元,占比0.28%。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76万元。

1.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整合资金39.76万元,为231户脱贫户小额贷款兑现贴息资金,该项目无需办理前置手续。效益分析:该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0万元,受益群众231户,其中受益脱贫户231户。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一是为加快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支出进度,根据我县实际,整合资金在未通过县农工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之前,县财政在收到市财政资金及指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位情况告知县委办及乡村振兴局;生态岗位补贴资金将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承担生态保护岗位人员;二是在收到县农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县财政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如财政一体化平台,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并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报市局相关单位;三是对资金闲置、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项目单位,县财政将适时会同农办收回整合资金,并将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

八、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监督管理

()机构保障

成立加查县衔接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衔接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衔接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衔接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谁主管谁公示原则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九、保障措施

统一思想,聚焦乡村振兴大局

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是集中财力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涉农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站在乡村振兴的政治高度,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全县财政衔接统筹整合工作。

)明确责任,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对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结合脱贫村实际,超前谋划,加强项目论证,加大项目储备,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需在一年内完成,不得出现资金滞留至下一年度的情况。

)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乡村振兴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按照财政衔接资金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稳步推进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十、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带动当地受益群众数、带动受益脱贫户数、受益群众满意度、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编制情况、项目收益向脱贫户及监测户“三类人员”倾斜情况、脱贫户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各单位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十一、责任追究

一是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二是县乡村振兴局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统筹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脱贫人口数量、恶意套取统筹整合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统筹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2024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2.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表

3.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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