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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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0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4-05-16 11:12:10 来源: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加查分局
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宽松软”,违法违规建设禁而不绝。
核查情况    经核查,我县存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宽松软”问题,全面排查整治乱采乱挖、“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
整改目标    限时完成“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建设项目(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2.对交通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教育局等项目较多的业主部门和参建施工企业开展一次“环评服务进单位、进企业”的上门服务活动,以面对面交流环评手续的疑点难点解答服务,从根源上杜绝出现项目取(弃)料场随意设置、乱采乱挖、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问题。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加查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格桑次仁
     
联系电话0893—7322220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县主动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大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乱采乱挖、“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22年6月以来,共计联合执法2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20余次,发现1起河道乱采乱挖行为,处罚金额0.05万元。
    2. 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好项目建设,我县生态环境部门对交通、水利、乡村振兴、住建、教育等项目较多的单位环评办理情况进行调度,“面对面”指导交流环评手续疑点难点做好解答服务工作,从根源上杜绝出现项目取(弃)料场随意设置、乱采乱挖、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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