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加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查县“无证明县”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加查县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一批)》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