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政发〔2022〕31号
加查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
因政府领导班子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加查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经研究并报备报批,决定对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格桑次仁(政府党组书记、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加查县委员会、驻军部队。
高 大 权(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宜昌市援藏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受援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受援办。
联系国网加查供电公司、移动加查分公司、电信加查分公司、联通加查分公司。
曹 勇(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格桑次仁同志分管财政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经济和信息化)、招商引资、统计、应急管理、抵边搬迁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达布投资有限公司。
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加查县委员会、人武部。联系国家统计局加查调查大队、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博盛矿业有限公司。
陈爱国(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贸、文化文物、旅游工作。负责益生菌产业项目和其他产业。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文化(文物)局、旅游发展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
联系中石油加油站、顺达加油站、宏立液化气站。
丹增平措(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负责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林草、重大项目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草原局、重大项目办。
联系藏木水电站(厂)、加查水电站(厂)、冷达水电站、街需水电站、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等重大项目。
洛桑尼玛(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负责民族宗教、信访联席会议、语言文字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访局、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协助曹勇同志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联系农行加查支行、人保公司、烟草公司加查县配送中心。
蒙 汐 恒(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负责政法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加查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武警加查中队、兵站。
次仁罗布(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负责水利、农业农村(乡村产业、科技)、增收、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气象局。
陈 明 伟(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负责外事、政府新闻、民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机关后勤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政府新闻办、民政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残疾人联合会、邮政公司。
向 玲 玲(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协助格桑次仁同志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妇女儿童、医疗保障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医院、藏医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医疗保障局。
联系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欧阳恩(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协助格桑次仁同志工作,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主持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主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务、人事及财务工作。
协调市财政局、审计局工作。
附件:县人民政府领导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分工
附件:
县人民政府领导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分工
一、高大权同志与曹勇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二、陈爱国同志与丹增平措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三、蒙汐恒同志与陈明伟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四、次仁罗布同志与向玲玲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五、洛桑尼玛同志的交叉代管分管工作由格桑次仁同志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交叉代管工作同志。
相互交叉代管的同志都不在县里时,由格桑次仁同志或主持工作的同志指定其他在县里的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交叉代管的同志同时在县里时,不行使交叉代管职责。分管同志必须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对所分管工作在岗或不在岗期间都负主要责任,交叉代管同志只负代管责任。
加查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