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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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查县县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划分情况公开

2025-08-10 11:15:00 来源: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林长制工作,明确县级林(草)长对林草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县林长制的实施,提升林(草)长管理水平,促进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确保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同时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结合领导调整实际情况,现将加查县县级林长暨河湖长名单及责任区划分情况、巡林工作要求等内容公开如下:

一、林长、副林长名单

林(草)长:刘    洁  山南市政协副主席,加查县委书记

            格桑次仁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林  长:李    浪  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普    琼  县政协主席

            黄    华  县委副书记,驻村工作总领队

            万 平 原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 成 明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舒    锋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唐 宇 环  县委常委,安绕镇党委书记

  布    琼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民宗局局长

  张    成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巴桑次仁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顿珠罗布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柏 丽 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徐    冲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国安办主任,公安局局长

  王 功 赵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赵 小 云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普布达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平 治 伟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蒙 汐 恒  县政府副县长

  次仁罗布  县政府副县长

  陈 明 伟  县政府副县长

  向 玲 玲  县政府副县长

  旦增次仁  县政府副县长

  达    琼  县政府副县长

  扎    西  县政协副主席

  平    措  县政协副主席

  拉巴卓玛  县政协副主席

  朱    兴  县政协副主席

  朱 红 堂  县人民法院院长

  桑    杰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拉巴达杰  县消防救援局局长

二、县级林长责任区域划分情况

李    浪   拉绥乡(滚追巴村、岗巴村、玛罗村)

    普    琼   冷达乡(热当村、巴达村、嘎玛吉塘村)

    黄    华   洛林乡(尼巴村、色拉村)

万 平 原   安绕镇(桑东村、布姆村)

杨 成 明   洛林乡(雪姆村、吉日普村) 

舒    锋   加查镇(尼塘村、久堆村)

唐 宇 环   洛林乡(扎西岗定村、日岗布村)  

布    琼   安饶镇(嘎吉村、嘎麦村、塘麦村)

    张    成   拉绥乡(巧巴村、苏夏村、昂达村)

巴桑次仁   拉绥乡(拉索村、叶云村、拉绥村)

顿珠罗布   洛林乡(果西村、萨那布村)

柏 丽 辉   安饶镇(热果村、拉岗村、拉宇村)

徐    冲   加查镇(白琼村、奴巧村、扎西定岗村)

王 功 赵   崔久乡(吉隆囊村、崔久村、普麦囊村)

赵 小 云   洛林乡(贡玛村、加热村)

普布达杰   洛林乡(雪巴村、圭堆村)  

平 治 伟   冷达乡(联村、共康村)      

蒙 汐 恒   坝乡(定贡岗村、坝村、秋巴村) 

次仁罗布   安饶镇(达堆村、仲巴村、扎雪社区)   

陈 明 伟   安绕镇(索囊村、嘎堆村)

向 玲 玲   冷达乡(林堆村、玛岗村、仲沙村)

旦增次仁   洛林乡(帮卡村、岗雪巴村、日达村)

达    琼   坝乡、加查镇(聂村、香木村)

扎    西   加查镇(龙巴村、联堆村、联麦村)

平    措   洛林乡(达热村、江热村)

拉巴卓玛   加查镇(热麦村、江塘村)

朱    兴   安饶镇(惹米村、哲姆村)

      朱 红 堂   洛林乡(扎西林村、伦麦村)

桑    杰   洛林乡(加果村、吉巴村)   

拉巴达杰   洛林乡(门卡村、多察村、帮新村)

三、巡林工作要求

根据《加查县县 林长巡林制度》有关规定,县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累计不少于8天。

县级林长职责:一是组织领导与政策落实。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指标的实现。二是规划与制度建设。组织制定本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制度机制建设,完善责任体系,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四是基层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护林组织体系,加强护林员管理,推动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巡林与问题解决按规定频次开展巡林工作(一般每季度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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