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山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山司发〔2025〕6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各乡镇、各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清理意见。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废止的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再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后继续有效。
附件:1.加查县人民政府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加查县人民政府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加查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加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