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南市文化局(文物局)《关于报送文物保护单位安、消防资金需求的 通知》》的通知
各文物保护单位:
山南市文化局(文物局)从本级财政中投入200万元解决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安、消防的问题,进一步改善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短板,配备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现将《关于报送文物保护单位安、消防资金需求的通知》(山文办发〔2019〕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文物保护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摸底排查辖区内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消防、电气线路的现状,梳理已完成整改和未整改的问题,于2019年4月5日前急需解决的文物保护单位安防(保险柜)、消防(器材)、气线路改造的计划和书面请示报送县文物局。
备注:此次报送范围排除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因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因资金需求量大,下一步将通过项目流程制定项目方案,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进行解决。
联系人:格桑德吉
电话:0893—7322026;18184931919;
邮箱:jcxwgj026@163.com。
附件:山南市文化局(文物局)《关于报送文物保护单位安、消防资金需求的通知》(山文办发〔2019〕38号)。
加查县文物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