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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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231
文号:
发布机构: 加查县教育局(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组织机构
发文日期: 2019-12-16 10:24

西藏加查县教育局(体育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 2019-12-16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办公室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查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山委办〔2016〕84号)精神,设立加查县教育局(体育局),正科级,为加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四)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推动全县各中小学安全稳定发展,指导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实施和督办。

(六)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检查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学校的招生和考试工作。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术、勤工俭学、校舍建设、教学装备工作和全县青壮年扫盲工作。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负责全县各级学校教师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八)协调并指导全县各级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各类安全稳定事故,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发展。

(九)组织和指导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搞好教学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推广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汉语、藏语的“双语”教学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体育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各中小学体育教育工作;承担学生的体质调研及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十三)拟订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四)承担参加全区、市综合性运动会和青少年运动会的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公关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和推动社会体育事业发展、挖掘整理并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体育健身场馆管理;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十七)负责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人才的教育培养和推动标准化建设的职责,负责体育宣传工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加查县教育局(体育局)不设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加查县教育局(体育局)核定编制总数5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核定局领导职数4名。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县教育局(体育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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