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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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16
文号: 加政发(2022)8号
发布机构: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 2022-04-18 10:26

山南市加查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 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时间: 2022-04-18

为有力有序推进深化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着力构建我县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根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局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等文件组织开展统筹整合方案编制。

第一章 序言

(一)编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号)。

2.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局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3.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

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贯彻落实〈中国西藏自治区文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财办〔202131号)

5.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美丽西藏“三整治、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14号)。

6.《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

7.《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藏脱指〔201919号)。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用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保障我县集中资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三)编制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74行政村倾斜。

2.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项目设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项目,统筹投放使用资金,增强综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投入力度。

3.坚持聚焦农村,重点突破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急盼解决的问题着手,聚焦整合投向,推进我县脱贫区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上都有重大突破。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脱贫群众的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条件允许时,可吸收退出村、脱贫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4.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坚决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出,兼顾乡村振兴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方案编制因由

按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以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为重点,整合多方资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提供资金保障。方案的编制拓展资金来源渠道、落实相关政策、创新财政扶贫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任务

从解决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为重点转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资金整合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机构不撤、政策不变、人员不减”要求,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强化惠民举措落地实施,切实让改革发展成果和惠民政策惠及农牧民群众。确保74个行政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努力实现安居乐业、保障有力、家园秀美、民族团结、文明和谐的要求,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将有力地推动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行政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发展效果明显,脱贫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项目建设目标

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将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转变广大农民群众传统的种植生产方式,现有土地和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土壤有效改良,抗御气候灾害能力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逐步增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生活质量,优化村级环境。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农村生活品质,促进生活方式的转变;生活水平的提高将更好的促进项目区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从而对维持社会稳定,促进共同繁荣,实现社会和谐进步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项目的实施让群众的总体收入水平大大提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1.整合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将涉农资金整合为产业发展、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整村推进、扶贫贷款贴息等5类。

2.加快预算下达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项目支出的进度,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2%

(二)围绕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1.有效衔接规划。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做好与各级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和年度计划引领投入,凝聚攻坚合力。

2.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围绕巩固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在内的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下达的涉农资金,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范围,视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统筹整合使用。纳入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相关资金,各相关部门应予以认可。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要明确每个项目和每笔资金的管理部门,特别是要把项目资金调整用途后的管理部门予以明确落实,并相应承担管理责任。

3.组织项目加快实施。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及时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资金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

1.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吸收退出村、脱贫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2.实行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兑现到人的要求,强化资金安排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脱贫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对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脱贫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脱贫户真正受益。

4.转变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1.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使用和启动项目资金,并按相关整合项目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备案后,资金由所属部门统一管理。

2.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构建协调配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退出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退出村、脱贫户、脱贫人口的扶持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由所在退出村的第一书记签字确认。按照《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藏脱指〔201919号)文件规定,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

3.健全公告公示。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退出县、退出村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设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设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4.开展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主要标准。扶贫、财政、发展改革、民宗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

5.加强监督检查。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施多元监督检查。组织和引导脱贫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脱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加查县“十”规划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任务,为及时有效地使用好整合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县2022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分配方案,项目主要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整村推进、扶贫贷款贴息等方面。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实施产业项目4需安排2022年整合资金4087.2万元。其中:

1.核桃种植项目,安排整合资金2000万元。

实施地点:安绕镇哲姆村、加查镇尼塘村

建设任务:种植核桃树908亩,1.84万株,(规格为58公分810公分),以及配套水利设施。

进度计划:20223开工建设,202211竣工

投资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安排涉农整合资金2000万元(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9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

效益目标: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5万元,项目受益群众400人。

项目主管部门:加查县林草局

项目负责人:次仁元旦

2.加查民宿改造项目,安排整合资金22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崔久乡崔久

建设任务:改造民宿23提升卫生间和淋浴功能,房屋外观及内部装饰装修及挂牌立牌等。

进度计划:20224开工建设,20228竣工。

投资计划:总投资220万元,其中安排涉农整合资金220万元(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09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1万元)。

效益目标: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12万元,项目受益群众23

项目主管部门:加查县旅发局

项目负责人:卓玛次仁

3.安绕镇热果村仁青林第三期拉宇整村搬迁牲畜集中供养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7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安绕镇原拉宇村

建设任务:在原村修建900多平方米的棚圈。修建26套小牲蓄棚圈

进度计划:20223开工建设,20226竣工。

投资计划:总投资70万元,其中安排涉农整合资金70万元(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0万元)。

效益目标:项目预计年均实现收益4万元,带动2690名群众增收。

项目主管部门:加查县安绕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普琼桑旦

4.加查县江北灌区江塘干渠工程,安排整合资金1797.2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加查镇扎西定岗村,热麦村、江塘村易地搬迁点

建设任务:防渗处理损毁分水口的拆除重建、新建有压输水管道6.19km,支管2.03公里,导水堰维修,分水池1座,22座镇墩、2座控制阀井、4座检修阀井、12座排泥检修阀井和12座排气阀井。

进度计划:20224开工建设,202211竣工。

投资计划:总投资1797.2万元,其中安排涉农整合资金1797.2万元(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707.34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89.86万元)。

效益目标:项目预计年收益30万元。善灌溉状况,项目涉及2591148人,2849亩地(其中,1050亩耕地,854亩林地,945亩经果林)

项目主管部门:水利局

项目负责人:次旦次仁

()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个,需安排2022年整合资金4715.68万元。其中:

1.加查县坝乡坝村巩固提升工程,安排整合资金28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坝乡坝村

建设任务:打麦场1处,村内道路建设、给排水、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附属设施建设,打造游牧体验示范村。

进度计划:20224开工建设,202211竣工

投资计划: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安排整合资金2800万元(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351.3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73.98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4.64万元)。

效益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使示范村居整体功能得到提升,彻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受益群众89373

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

项目负责人:达曲

2.加查县加查镇香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195.68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加查镇香木村

建设任务: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处理、乡村道路建设约2100米、污水处理、给排水、路灯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

进度计划:20224开工建设,202211竣工

投资计划: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安排整合资金1195.68万元(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59.56万元,自治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01.62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34.5万元)。

效益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使示范村居整体功能得到提升,彻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受益群众40131

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

项目负责人:达曲

(三)整村推进类1个,安排整合资金3000万元。

1.加查县安绕镇拉岗村乡村振兴建设项,安排整合资金30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安绕镇拉岗村

建设任务:实施民宿改造、给排水、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休闲帐篷营地、人畜分离设施建设、整体村容村貌提升及基础建设,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示范村。

进度计划:20224开工建设,202211竣工

投资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安排整合资金3000万元(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59.6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390.38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50万元)。

效益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使示范村居整体功能得到提升,彻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发展特色休闲旅游业,增加群众就业渠道和村集体收入,受益群众106384

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

项目负责人:达曲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情况

2022年,我县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11082.88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1.2022年加查县涉农整合资金11082.88万元。其资金组成为: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56.9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91.9万元),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65.98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73.98万元),县级资金760万元。

2.统筹整合中央、自治区和县级整合资金为11082.88万元,用于:经果林种植、产业扶持、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和整村推进类项目。

第六章 职能职责

为提高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各相关部门应承担以下职责: 

1.财政部门拟定纳入整合涉农资金规模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整合资金方案;2.各行业部门拟定涉农资金项目方案;3.发改部门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对需立项审批的项目立项审批;4.审计部门加强整合后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5.县级涉农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6.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章 工作保障

()加强沟通调。在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部门职责分工,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的协调。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途径,确保政策、资金安排宣传到村、到组、到户。注重引导,激发脱贫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实施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涉农整合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注重总结提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

附件:1.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2.西藏自治区加查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3.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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