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老城组团城市设计》批后公布
《加查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老城组团城市设计》已获县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予以公布实施。
一、规划范围:
加查县中心城区总面积308.11公顷,包括藏木清洁能源组团38.75公顷、老城生活组团190.92公顷、热米产业组团78.44公顷。
二、公布日期:
自2025年12月17日起,长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