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加查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版)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机制制度健全。加查县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明确了牵头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多次督导提出指导意见。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全面无泄密行为发生。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公开力度加大。一是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加查县重点公开了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等单位的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等。三是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全方位展现加查县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LED显示屏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体现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237条,并及时修改网站遗留错别字,清理了政府门户网站不合时宜内容。网站及时发布各级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特色产业、精准扶贫、防灾减灾等信息。同时,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极大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发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9 | 0 | 6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0 | 5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3 | 2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确定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1 | 2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实能够或重新出具获取信息 | 1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加查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加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的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各乡镇、部门之间的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各乡镇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相对滞后等。下一步,要加强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大力提升网上办公水平,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加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加查县对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