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概况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寺庙僧人的管理、服务、教育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寺庙的管理制度,维护寺庙佛事活动正常秩序;
3.组织寺庙僧尼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宗教和睦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理直气壮地揭批十四世达赖祸藏乱教的罪行;
4.组织实施僧尼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
6.组织开展寺庙自营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7.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8.做好寺庙和僧尼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尼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
9.协调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寺庙和僧尼的合法权益;
10.承办党委、政府及统战民宗等其他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加查县林拉康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保证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会务、信访、财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工人事,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推荐、审核僧人参加区内外各类培训、考察等;组织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负责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寺庙自营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负责落实寺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宗教事务科
负责佛事活动的审核、报批、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僧人基本信息、健康档案;负责僧人请销假审批;督促检查落实相关宗教政策;监督管理学经班学经、辩经、修行等活动;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提出文物保护、抢救和修缮等意见建议。
3.宣传教育科
负责落实寺庙法治宣传教育、教规教义阐释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先进文化进寺庙和僧人文化素质提高工作;编发寺庙法治宣传教育材料;组织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
4.治安管理科
负责维护寺庙生产、生活、佛事等正常秩序,落实寺庙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职责;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重点僧尼的管控和外出僧尼的动态管理;负责旅游、朝佛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僧人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寺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加查县林拉康管理委员会编制5人,核定管委会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8.7万元,收入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当年总支出17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71万元、占总支出8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占总支出6.37%,卫生健康支出7.76万元、占总支出4.34%,住房保障支出7.85万元,占总支出4.39%。
二、202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2025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51.71万元、占总收入8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占总收入6.37%,卫生健康收入7.76万元、占总收入4.34%,住房保障收入7.85万元、占总收入4.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加查县林拉康管理委员会支出总计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5万元、项目支出54.65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5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02万元、统战事务支出54.63万元。
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69.4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6万元、占基本总支出78.2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占基本总支出9.17%;
3.卫生健康支出7.76万元、占基本总支出6.26%;
4.住房保障支出7.85万元、占基本总支出6.33%。
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30.58%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0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0.04%;统战事务支出54.6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99.96%;
四、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加查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178.7万元,支出178.7万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0.19万元、支出240.19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61.49万元,减少74.4%。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工作调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三)年初年末收入支出情况: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年末财政结转结余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总支出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5万元、项目支出54.65万元。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71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02万元、20134统战事务151.69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31万元,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07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7.76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2.31万元,2101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45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7.8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28万元、津贴补贴14.7万元、奖金5.13万元、伙食补助2.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0.07万元、住房公积金7.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万元。公用经费7.4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65万元、电费0.64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差旅费0.33万元、工会经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加查县林拉康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奢侈之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经费支出比对较上年度相等。
2.公务接待费0元。
3.因公出国(境)费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7.44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65万元、电费0.64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差旅费0.33万元、工会经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198.76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绩效目标管理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加查县洛林乡林拉康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