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气象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加查县实际情况,制定加查县气象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山南市气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牢底线,抓好安全生产气象保障服务、雷电灾害防御等安全监督管理,着力消除重大风险事故和事故隐患。
二、检查事项及范围
(一)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检查
检查范围: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
检查重点: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雷电防护装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新改扩建项目防雷工程是否经过气象主管机构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建立有关防雷文件、设计安装工程图纸、检测报告、隐患整改、规章制度、设备维护维修以及安全培训记录等档案。
(二)升放气球活动情况的检查
检查范围:在全县开展升放气球活动的单位。
检查重点: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单位的资质及人员配置情况,升放气球活动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升放气球活动现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特殊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处置情况。
(三)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
检查范围:在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且可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
检查重点:是否存在危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四)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统一发布工作的检查
检查范围:从事气象信息发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检查重点: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无违反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行为。
(五)对其事项的检查
如人工影响天气活动、气象探测活动、涉外气象活动、气象资料使用情况、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情况等工作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方式
依法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所有检查事项应做到全覆盖。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和雷电防护重点单位的检查,作为两项“双随机”抽查事项,被检查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30%。日常巡查事项还包括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升放气球活动、特定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信息发布开展情况等。
(二)执法检查安排
一是结合检查工作重点,积极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各类专项检查任务,尤其是在重大活动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对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进行检查;三是对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中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定期组织“回头看”,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形成闭环。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确保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执法程序
要制定本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方式、比例和时间安排等,并公布实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实现重点单位防雷安全监管全覆盖。
(三)强化宣传培训
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充分利用线下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要组织开展好气象执法培训,及时总结和宣传执法监督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气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
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秉公办事,公正执法。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对执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山南市加查县气象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