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2025年上半年以来,加查县消防救援大队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把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提升消防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健全完善以正规化、标准化、效能化、常态化、信息化、优质化为重点的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一、大队执法人员编制情况
大队现有行政执法人员5人,均已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司法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消防监督执法及消防宣传工作情况
2025年上半年以来,共检查单位351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43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44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27份,下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5份,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大队检查落实执法回访工作机制,被回访单位对大队监督执法工作均给予好评,无反映执法不公、不廉、不作为的情况。
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主要做法
(一)强化队伍素质建设,打牢消防执法工作基础。大队加强对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健全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激励机制,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充分调动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主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建设一支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为民服务的消防执法队伍。
(二)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实现执法行为统一标准。大队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二项措施》文件精神,明确消防监督检查事项和检查方式,精简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环节,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指派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及检查结果。除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特殊情况外,消防监督检查均应当按照计划开展。
(三)配齐消防执法器材装备,推进消防监督管理效能。大队定期组织执法人员熟悉各类消防监督执法器材使用,落实专人维护保养,在监督执法活动中科学判定运用器材被检查单位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确保监督执法公平公正。大队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执行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设置顶格罚款和高额罚款的适用情形,避免“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审慎适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行政手段,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措施。
加查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