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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执法相关工作公示

2025-08-27 11:25:00 来源:加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加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信息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我单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

证号

执法

区域

执法

类型

所在

科室

职务

1

白玛曲培

26031022002

加查

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监督


2

巴桑卓玛

26031022001

加查

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监督


3

德吉卓玛

26031022003

加查

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监督


4

格桑德吉

26031022004

加查

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监督


二、职责与权限

公示的执法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以下卫生监督执法职权:

1.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饮用水单位、学校、用人单位等行使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权。

2.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行使调查取证权。

3.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4.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权利与义务告知

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单位)进行检查时,享有以下权利并应履行以下义务:

1.有权要求出示执法证件,确认执法人员身份。对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有权拒绝检查。

2.有权陈述、申辩,并依法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询问,不得拒绝、阻挠、隐瞒。

、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我单位执法人员存在无证执法、不亮证执法、不文明执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我们郑重承诺,对一切举报将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投诉举报途径:

1.监督电话:0893-7322061

2.投诉邮箱xzsnjcxwsj@163.com

3.信函地址:加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公示期限

本公示信息长期有效。如因人员调动、退休、执法证换发等原因发生信息变更,我单位将及时予以更新并重新公示。

加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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