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规定,加查县住建局对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18家施工企业和4名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4.79万元,现通报如下:
一、加查县2020年公租房(市直调剂)建设项目-惹米产业园区公租房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四川灿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46万元。
二、国网西藏加查县供电公司周转房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四川中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2.09万元。
三、加查县冷达乡林堆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罚款1.69万元。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履行管理职责,违反《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对总监林*国罚款0.3万元。
四、加查县2020年公租房(市直调剂)建设项目-滨江小区4#楼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甘肃雷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75万元。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履行管理职责,违反《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对总监吴*君罚款1万元。
五、加查县冷达乡联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河南锦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43万元。
六、加查县加查镇龙巴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四川彦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
七、加查县坝乡定贡岗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罚款2.2万元。
八、加查县冷达乡共康村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西藏主力建设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
九、加查县冷达乡玛岗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浙江鼎炎建设有限公司罚款3.42万元。
十、加查县加查镇热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江苏凤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2.56万元。
十一、加查县安绕镇嘎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甘肃华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73万元。
十二、加查县安绕镇嘎吉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康定市山鼎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罚款1.58万元。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履行管理职责,违反《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对总监王*勇罚款0.3万元。
十三、加查县中学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西藏诚天建设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
十四、加查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渝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1.44万元。
十五、加查县安绕镇嘎堆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湖南省辉霆建设有限公司罚款1.54万元。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履行管理职责,违反《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对总监董*罚款0.3万元。
十六、加查县拉绥乡司法所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西藏达布仲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万元。
十七、加查县安绕镇拉宇村幸福院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西藏唐达尔建筑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
十八、加查县崔久乡司法所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对西藏圣原建筑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
加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