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民政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制定和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通过规范、精准的行政执法检查,整治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行业秩序,助力加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主体
加查县民政局
三、检查对象
县域内涉及民政业务的相关社会团体,包括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四、检查依据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相关规定,对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
五、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2.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4.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5.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依据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线索、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等实施定向和年检工作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程序。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须至少有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出示执法证件,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透明。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社会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接受社会组织的馈赠、报酬、宴请等不正当利益。要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三)加强结果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社会组织,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加查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