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切实维护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执法行动部署及加查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渔等核心领域,构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三位一体监管模式。通过精准执法、规范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为加查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检查重点领域与内容
(一)农资质量安全监管。以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肥料为重点品类,紧盯春耕、秋播等关键农时,开展全链条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农资等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蔬菜、水果、牛羊肉等重点品类及“加查核桃”等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种植养殖、加工环节监管 。严查禁限用药物使用、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主体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三)畜禽屠宰与养殖监管。以养殖场为重点区域,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规范养殖环节用药管理,重点查处牛羊养殖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检查畜禽标识佩戴等情况,强化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
(四)动植物检疫与种业监管。加强畜禽及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的检疫监管,严查未经检疫调运、检疫证明造假等行为。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资质备案、生产经营档案、标签说明等内容,严厉打击非法制种、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
(五)农机安全与耕地保护监管。结合农业生产节点,检查农机具检修、安全作业规范落实情况,严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强化耕地保护执法,重点排查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破坏耕作层等问题,依法从严处置土地违法行为。
(六)渔政执法。贯彻落实渔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渔政亮剑”相关活动要求,严格执行加查县境内所有湖泊、江河实行禁渔的规定,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出售渔业资源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与实施步骤
(一)检查方式
1.常态化日常巡查。按季度制定巡查计划,对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等主体开展定期走访,及时排查风险隐患。
2.精准化专项整治。针对关键农时和突出问题,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铁拳”等专项行动,实施靶向治理 。
3.协同化联合执法。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农资打假、跨区域违法、违法捕捞、出售渔业资源等问题开展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
(二)时间安排
1.第一季度(1-3月)。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排查,摸清经营主体底数;结合“三大节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启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禁渔期公告等形式广泛开展禁渔宣传,常态化开展渔政执法工作。
2.第二季度(4-6月)。联合市监局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 ;完成上半年农资质量监督抽检,曝光典型案例;开展畜禽养殖环节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渔政执法工作。
3.第三季度(7-9月)。聚焦夏季高风险农产品,加强农兽药残留检测;推进农机安全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渔政执法工作。
4.第四季度(10-12月)。开展秋冬种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回头看”和渔政执法工作;总结评估执法成效,完善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渔政执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
(一)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循《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西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规范裁量权行使,确保执法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二)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人员力量,加大农资和农产品抽检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实地宣讲、案例曝光等方式,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守法经营 。
五、监督与咨询方式
加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科学技术局)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举报电话:0893-732229。
加查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