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新闻出版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
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精准化、规范化执法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全县新闻出版领域阵地安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
二、检查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新闻出版监管部署,以“规范秩序、防控风险、保障安全”为核心,通过常态化检查与专项行动结合,严查非法出版物传播、印刷复制环节违规等行为,推动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行业依法经营自觉,强化出版物质量与版权保护,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县域新闻出版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
3.《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4. 国家新闻出版署及自治区、市出版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规定
四、检查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检查对象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含2024年新设立企业,不含复印打印企业)。
2.取得《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只读类光盘复制单位、磁介质复制单位等。
3.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个体零售单位,包括书店、报刊亭等。
4.网络出版物传播相关主体及商务网络平台企业。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印刷企业监管。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生产能力与经营范围是否匹配,有无承印非法出版物、伪造印刷委托书等行为,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复制单位核验。是否符合通过年度核验条件,是否按规定报送SID码样盘,复制设备及产品质量是否达标,有无违规复制行为。
3.出版物市场检查。是否符合通过年度核验条件,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核验报告,是否销售、出租非法出版物或含有违禁内容的出版物,进货渠道是否规范,是否落实出版物进销货台账制度。
4.意识形态安全管控。重点核查出版物内容是否符合意识形态要求,是否存在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或传播低俗色情等违法内容。
五、检查方式与比例
(一)检查方式
1.分级分类检查。根据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和风险程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失信主体、高风险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对信誉良好的减少检查次数。
2.专项集中检查。结合“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发行单位年度核验、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等行动。
3.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4.触发式精准检查。对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线索转办的个案,即时启动检查程序,快速核查处置。
(二)检查比例
实现全覆盖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确保年度核验工作落实到位。
六、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与宣传阶段(1月-3月)。印发检查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完成相关材料汇总报送。
2.集中检查与核验阶段(4月-9月)。开展印刷复制企业全面检查与年度核验,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与经营合规性;对出版物市场开展常态化检查,整治突出问题。
3.重点攻坚阶段(7月-8月)。聚焦暑期未成年人保护,加强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管,严查有害青少年的非法出版物。
4.总结提升阶段(10月-12月)。梳理检查结果,处置违法违规案件;总结监管成效与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整改清单,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七、工作要求
1.强化协同。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共享线索、联合处置。
2.结果运用。对合格主体予以公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纳入失信名单。
3.总结报送。11月-12月前梳理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及数据报表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