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及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衔接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统计执法工作部署与加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重点任务,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工作理念,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核心,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抓手,以提升执法效能为目标,构建“政治引领、制度保障、精准监管、协同发力”的统计执法体系,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为我县“十五五”开局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工作目标
1. 执法队伍专业化:新增持证执法人员2名以上,实现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开展专题培训、实战练兵不少于3次,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法制审核水平显著提升。
2. 监管覆盖精准化:全年完成10家以上统计调查对象执法检查,重点领域(工业、投资、贸易、建筑业)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数据异常单位、信访举报对象核查率100%。
3. 法治氛围常态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重点对象(领导干部、企业统计人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社会共识全面形成。
三、监管对象与检查内容
(一)监管对象
重点领域对象: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四上”企业,重点覆盖我县产业升级、投资项目等经济工作核心领域。
(二)检查内容
1. 统计基础规范化: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设置完整性、保存规范性,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统计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2. 数据质量真实性: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重点核查指标逻辑匹配性、变动合理性,与会计凭证、业务资料、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一致性。
3.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迟报拒报、阻碍统计检查等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
4. 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统计信用承诺签订与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用承诺的统计失信行为。
5.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扩投资、促消费、产业升级等相关统计数据报送质量,经济普查数据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四、执法检查方式
(一)执法检查方式
1.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托西藏自治区“双随机”监管平台,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年开展2次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总数的35%,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 专项执法检查:围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回头看、投资项目统计、新型城镇化建设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3次专项检查,聚焦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3. 重点定向核查:对数据波动异常、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线索的单位,启动“一事一查”定向核查,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严、快查快办”。
4. 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开展1-2次“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整合检查事项,实现“一次入户、多项核查”,减少企业迎检负担。
5. 常态化暗访巡查:对重点领域企业开展不定期暗访,核查统计数据报送的即时性、真实性,及时发现隐性违法问题。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政治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执法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扛牢抓实。
2. 严格依法执法: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必须亮证上岗、双人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杜绝执法随意性。
3. 规范裁量标准: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初次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做到过罚相当、宽严相济。
4. 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收集、固定、保存证据材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和历史检验。
5. 注重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检查中开展“一对一”普法,结合“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提升统计法治意识。
6. 严守工作纪律: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泄露检查信息,坚决杜绝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行为,树立统计执法良好形象。
西藏加查县统计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