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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年度计划

2026-01-30 11:05:00 来源:加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主责主业,坚持执法为民、依法履职、精准监管、柔性执法原则,以“保安全、护民生、促发展”为核心,聚焦县域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能,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县城乡建设提质、人居环境改善、群众安居宜居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执法监管全覆盖实现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市政设施、物业管理、燃气安全、村镇建设等核心领域执法检查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跨部门联合监管比例不低于40%,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率、处置率均达95%以上。

执法行为规范化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使用、案件办理流程合规率100%,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低位,杜绝执法“乱检查、乱处罚、乱收费”问题。

柔性执法常态化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教育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住建执法领域柔性执法适用率达合理范围,提升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队伍能力专业。完成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全覆盖,打造一支懂建设、通法律、善执法、守纪律的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群众满意度提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办结率、反馈率100%,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满意度提升至90% 以上。

三、监管执法范围及对象

(一)监管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住房城乡建设相关领域,包括各乡镇项目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物业服务区域、燃气场站及输配管网、村镇建设工程现场、建筑材料生产经营场所等。

(二)监管对象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主体;

2.建筑材料生产、经营、使用主体;

3.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租赁经营主体;

4.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及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服务主体;

5.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主体、村镇建设工程施工主体及其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相对人。

四、重点执法领域及工作举措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聚焦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政设施运维、燃气安全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村镇建设规范六大核心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和专项执法整治,实现精准监管、精准执法。

(一)工程质量安全领域以“筑牢质量防线、守住安全底线”为目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关键阶段各1次)。重点检查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图纸审查情况,严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查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违规作业等问题;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二)市政设施运维领域常态化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执法检查,重点覆盖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管网、照明设施等领域。查处擅自挖掘、损坏城市道路、侵占市政设施用地等行为;督促市政设施维护单位履行养护责任,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堵塞管网等问题,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行;严查向城市排水管网超标排放污水、擅自接入排水管网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汛期、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加大执法巡查频次,确保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全年开展市政设施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同步开展市政设施保护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和经营主体保护意识。

)燃气安全管理领域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燃气场站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处燃气储存、输配、供应等环节安全隐患;严查燃气器具未取得生产许可证、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等行为;加强对餐饮场所、居民小区等燃气使用场所的执法检查,查处燃气管道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安全隐患。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全年不少于3次,组织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商户,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物业管理服务领域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查处对小区内违法建设、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未及时劝阻和报告的问题。畅通业主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相关问题,全年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提质增效。

)村镇建设规范领域聚焦乡村振兴住房保障需求,开展村镇建设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农村住房等行为;严查村镇建设工程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违规施工等问题,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规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查处擅自占用村庄公共用地、破坏乡村风貌等行为。强化村镇建设规划管控,督促乡镇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五、执法工作机制

(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双随机”抽取名录库,除投诉举报、上级部署、突发事件应急执法外,日常执法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范围,抽查结果、查处情况及时在县政府官网、政务服务平台公示,做到全程留痕、阳光执法。

(二)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线索共享、证据互认、案件移送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不少于3次,形成执法合力,减少多头重复检查。

(三)完善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机制实行“日常巡查常态化、专项整治精准化”,执法人员按片区划分责任区,开展日常巡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针对关键节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整治,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形成震慑效应。

(四)推行“执法 + 服务 + 普法”融合模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和行业指导服务,向经营主体发放普法手册、讲解合规经营要求,对轻微违规行为以教育引导、责令整改为主,落实“首违不罚”;对整改到位的主体,跟踪复查,实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执法人员为成员,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执法举措落地见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全流程。建立案件审核机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完善执法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执法档案年终统一归档保存。

(三)提升队伍能力制定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集中授课、案例研讨、现场实训、跨区域交流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新规及执法技能,全年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实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鼓励执法人员参加专业资格考试,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加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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