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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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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加查县财政局(国资委) |
填报日期:2026年4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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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检查范围(对 |
检查内容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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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算执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八条。 |
行政事业单位:全县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 |
预算编制、调整、决算合规性。法律依据:预算法第88条。抽查比例:8%。 |
2026年1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
现场核查资料、系统数据比对、座谈问询相结合,同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文字及音像记录归档。 |
普通企业/机构:同一对象年度检查频次不超过1次,上级财政部门与本单位检查不重复实施,已抽查对象当年不再纳入其他随机抽查;特殊对象:有重大财政违法记录、整改不到位、被投诉举报查实的对象,可增加1次定向检查,不纳入普通频次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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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采购行为合规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
采购程序、合同履行、质疑投诉处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59条。抽查比例: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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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有资产管理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台账。法律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40条抽查比例: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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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计信息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
重点检查会计资料真实性、核算规范性、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国有资产监管、内控及档案管理情况,严肃查处账外账、虚列收支、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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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 |
资金拨付使用、专款专用、核算管理、项目支出合规性、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虚列支出等违法行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