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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9-01-19 16:08:00 来源:原创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山食药监办〔2019〕2)、《关于做好2019年“三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山食药监﹝2018﹞25号)、《关于印发〈山南市2019年“三大节日”期间“四品一械”专项稽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山食药监﹝2018﹞134号)、山南市食药监关于切实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食药监﹝2018﹞13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牧区群众饮食安全,营造安全的节日氛围,2019年1月14日-1月17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县卫计委、发改委、农牧局、工商局等成员单位对7个乡镇开展了全覆盖的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以农牧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突出方便食品、糖果、糕点、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假冒食品、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检查食品购进渠道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场所卫生、设施设备条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情况,并向商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打击传销宣传内容》、《年报公示宣传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4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6家次,当场销毁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98品种,价值11441.5元,三无食品4品种,召回过期食品流通许可证8本,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

通过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农牧区市场,切实提高了农牧区食品经营户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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