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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呋喃唑酮复方制剂清查

2019-03-15 18:00:08 来源:原创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的公告》(2019年9号)精神,2019年3月14-15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诊所、药店进行了核查。经检查,辖区内3家药店、9家个体诊所、1家卫生服务中心,7个乡(镇)卫生院均未发现公告所列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使用销售情况。

在检查的同时,针对2019年的药械安全与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销售单位签订了《药品使用单位药品安全责任书》、《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酒精采购、储存、销售安全管理承诺书》。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签订责任书26份,承诺书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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