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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查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04-12 17:51:55 来源:加查县司法局

目录

一、部门概括

1.部门主要职责

2.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3.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5.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说明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8.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9.名词解释

三、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加查县司法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要求,依据《关于下达加查县202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加财预指〔2023〕1号)文件精神,我部门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藏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依法监管、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四)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藏文译本。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协调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管控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相关资料的藏文翻译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纤细科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内设机构

加查县司法局不设内设机构。

(十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加查县司法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领导职数4名。

二、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490167.98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05130.41元,增幅47.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0167.98元。相应的,部门预算支出安排4490167.98元,比上年预算205130.41元,47.8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37288元,项目支出预算1752879.98元。

1)基本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7288元,与2023年2076523元相比,增加660725元,增幅3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增加。

2)项目支出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752879.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2879.98元,与2023年2208514.57元相比,减少455634.59元,下降0.2%减少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4490167.9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元,与2023年3000元相比,无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100元,与2023年239352.57元相比,减少18252.57元,下降7.63%

公共安全支出3957267.98元,与2023年3751185元相比增加206082.98元,增幅54.94%。卫生健康支出144000元,与2023年130300元相比,减少13700元,下降10.51%。

住房保障支出164800元,2023年161200元相比,增加3600万元,增幅2.2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标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金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17500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175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00元、电费10000元、邮电费3000元、差旅费5000元、工会经费27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水费1000元、劳务费12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00元。

3、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增长,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基本支出0元,较2023年相同,主要是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元,与2023年433400元相比,减少183400元。主要原因是结转2023年车辆购置费资金。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014元,与2023年73262元相比,增加23752元,主要是预算指标增加。

5)会议费0元,较2023年相同。

6)培训费0元,较2023相同。

7)机关运行费(基本支出)2737288元,较2023年2076523元,增加660765元,增幅,31.82%,主要是工资福利标准及社会保险类增加。

4、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5、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单位涉及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有基金需要说明)。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原则,我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同时,我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财政支出3730941.28元,具体项目是:工资性支出(2040601)140360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082702)1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40601)68628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2197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201)1057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27500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164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601)90000元;体检费(2101199)10800元;工会经费(2040601)27500元;维稳经费(2040601)10000元;法律援助经费(2040607)100000元;行政复议工作经费(1040607)10000元;办案业务经费(2040699)580000元;人民调解经费(2040604)30000元;安置帮教经费(2040604)20000元;普法经费(2040605)50000元;法律顾问费(2040606)130000元;社区矫正经费(2040610)44000元;残保金(2040601)10653.28元;司法局党建经费(2013299)3000元;变压器基本电价(2040601)30000元;我部门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核定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47014元,较2023年50666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元,2023年433400元,较上年减少183400元,下降42.31%;原因是购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8、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量为1161826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2.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8.05%(房屋52.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8.05%);通用设备47.7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3.42%。2023年本部门国有资产配置预算为26.35万元,其中:打印机7.3万元、电脑6.5万元;办公会议桌椅80800元;其他通用设备3.85万元。

9、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7)普法经费:主要是指用于普及宣传法律知识,预防犯罪活动的发生而需要的相关费用。

8)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按键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

三、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表格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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