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加查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加查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加查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加查县统计局概况
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要求,依据《关于下达加查县2024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加财预指〔2023〕1号)文件精神,我部门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能
加强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规划执行情况和对地方统计法规的监督检查;强化政府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的职能和统计信息分析、预测、咨询的服务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调查计划、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实体系,拟定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及各乡镇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统计调查计划和自治区制订的全区统计指标体系;审定部门统计标准;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定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人口和劳动,社会和科技,能源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作,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和各类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区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和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统一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抽样调查。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础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8、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系统建设。
9、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出版、发行工作;开展全市统计科学交流。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加查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领导职数:核定领导职数3名,实有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3人。
第二部分
加查县统计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加查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数为216.91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58万元,上年结转16.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我局2024预算数为21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200.58万元,上年结转16.3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58万元,占总收入的92.47%,。
2、上年结转16.32万元,占总收入的7.52%。
3、无其他收入。
4、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为21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9.87万元,占78.31%;项目支出为47.04万元,占21.69%。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91万元。收入为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58万元,上年结转16.32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无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等情况。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6.9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7.82万元,同比减少3.48%,主要原因:本部门2023年有些项目经费支出较少,2024年预算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9万元,占80.8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9万元,占8.1%;卫生健康支出10.94万元,占5.04%;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占5.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75.39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128.35万元,项目支出47.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了2.4万元,下降了1.34%,本部门2023年支出较少,2024年预算数减少。
(1)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175.39万元,其中包含基本支出128.39万元,项目支出:47.04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比2023年减少了2.4万元,下降1.34%,主本部门2023年支出较少,2024年预算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7.59万元,其中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2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2023年减少3.93万元,下将了18.26%。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9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了0.03万元,下降了0.27%。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9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了1.46万元,下降了10.1%。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4.73万元、津贴补贴74.03万元、奖金8.23万元、伙食补助费4.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7万元、住房公积金12.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万元,包括:办公费2.70万元、电费0.80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0.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3万元、水费1.50万元、印刷费0.4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没有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无变动,增加比例为0,没有公务用车也无需公务用车运行费。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此项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了2.93万元,增长了35.6%。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1.16万元。包括:办公费2.70万元、电费0.80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0.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3万元、水费1.50万元、印刷费0.42万元。
(二)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单位涉及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无此项数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量为21.4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房屋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通用设备21.4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00%%。2024年本部门国有资产配置预算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5个,主要用于,开展统计各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各类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但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