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加查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承担“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
1、牵头负责全县“放管服”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及其便民化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审批事项有关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流程优化,探索并组织实施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部门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公布办件结果。
3、负责政务服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县政务服务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政务服务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整理等工作;负责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5、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工作人员审批服务行为实时监督、预警和纠正违规审批服务行为;负责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
6、负责受理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的投诉举报。
7、负责全县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目录和清单的编制、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和流程再造。
8、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大数据便民应用工作。
9、贯彻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贯彻执行自治区、市相关决策部署,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重大问题,配合完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制度,协同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共享市公共资源相关机构人才、信息、技术、场地等资源。监督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制定、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配套管理制度;协同县财政优化政府采购环节,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0、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5人,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2.47万元,比上年减少13.38万元,减少3.5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支出预算362.47万元,比上年减少13.38万元,减少3.5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0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22万元,比上年增加1.31万元,增加8.79%,主要原因是2024年残保金60%单独预算,2025年残保金60%包含在公用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4627.18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截止2024年底加查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固定资产原值为2072.44万元,其中房屋面积4627.18平方米,原值为1612.93万元;公用车辆保有量为0辆,原值为0万元;办公设备及家具类原值为459.51万元。2024年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无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4个,资金116.3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服务中心运转经费 | 80.00 | 为了更好地开展便民大厅运转工作 |
政府一镇五乡乡通视频会议裸纤租用电路费及现场调测费 | 12.00 | 政府一镇五乡乡通视频会议裸纤租用电路费及现场调测费 |
行政村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网延伸项目 | 24.30 | 行政村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网延伸 |
政府各项应交税费 | 0.06 | 应交税费(22年7月至24年各类合同发票印花税)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