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加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卫健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卫健委部门(单位)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及加查县财政局工作要求;我部门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是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县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是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协调落实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是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区计划生育政策。
七是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八是负责全县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区中医药管理工作。
九是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是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一是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是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是职能转变。加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西藏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加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县政府主管卫生健康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共有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三正一副,事业编制0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一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50.07万元,去年收入445.07万元,比上年增加205万元,增加46.06%,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补助项目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71万元,比上年增加4.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开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职能划转(因此增加油料费),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1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1万元,比上年增加4.56万元。)比上年增加4.56万元,增加1.45%,主要原因是:同比2025年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车辆油料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加1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3931平方米,车辆9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9个,资金447.6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慰问费 | 13.20 | 慰问费 |
巩固提升健康扶贫工作经费 | 1.00 | 巩固提升健康扶贫工作经费 |
计生事业及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费 | 1.00 | 计生事业及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费 |
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 | 192.19 | 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 189.02 | 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 |
政府各项应交税费 | 0.13 | 政府各项应交税费 |
党建经费 | 0.30 | 党建经费 |
乡村医生一次性退岗补助经费 | 15.31 | 乡村医生一次性退岗补助经费 |
乡村医疗机构医废收运费 | 35.50 | 乡村医疗机构医废收运费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