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包括部门本级及0家下属预算单位。部门本级共有7个编制,实有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2人。
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林业发展及林业生态建设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植树造林、迹地更新、封山育林、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材、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山南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申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申报,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申报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承担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林业物种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濒危物种进出口(境)管理;承担国家、自治区级保护的野生珍稀动植物、物种及其产品进出口(境)的申报工作;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的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验检疫工作。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10、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地方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参与管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林业资金、指导监督林业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初审申报林业建设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二、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设置情况
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加查县林草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365.25万元,比上年减少3199.41万元,减少42.3%,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收入预算项目有所减少;支出预算4365.25万元,比上年减少3199.41万元,减少42.3%,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2万元,比上年减少6.9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上年减少6.9万元。)比上年减少6.9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26万元,比上年增多6.66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人员增多,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长。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867平方米,车辆8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无。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2个,资金7410.05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