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加查县统计局部门(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加查县统计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加查县统计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单位总体情况说明。部门(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为:
加强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规划执行情况和对地方统计法规的监督检查;强化政府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的职能和统计信息分析、预测、咨询的服务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调查计划、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指导全县统计工作。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定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及各乡镇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3、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统计调查计划和自治区制定的全区统计指标体系;审定部门统计标准;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定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人口和劳动,社会和科技,能源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作,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和各类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区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和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统一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抽样调查。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7、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础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8、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系统建设。9、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出版、发行工作;开展全市统计科学交流。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加查县统计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加查县统计局机关。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加查县统计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1.28万元,比上年减少5.63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减少;支出预算211.28万元,比上年减少5.63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减少。
(1)基本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83万元,与2024年169.87万元相比,增加9.96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基本工资调整。
(2)项目支出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1.45元,与2024年47.04万元,相比减少15.59万元,减少33.14%,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预算批复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没有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无变动,增加比例为0,没有公务用车也无需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2万元,比上年增加0.96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残保金60%列入到商品和服务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7个,资金31.4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业务经费 | 2 | 确保统计业务工作运行 |
住房样本轮换及补贴经费 | 8.45 | 提高增收工作质量 |
党建经费 | 0.3 | 能够正常开展统计局机关党支部各项活动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记账户开户两周年奖励激励经费 | 15 | 提高增收工作质量 |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 3.5 | 确保统计工作 |
三岩片区保安工资经费 | 1.2 | 确保维稳工作 |
维稳经费 | 1 | 确保维稳工作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