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加查县冷达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加查县冷达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加查县冷达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加查县冷达乡人民政府是冷达乡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属乡级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以“五个好”乡(镇)党组织建设为目标,以“强乡带村”工程为切入点,切实加强乡(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带动村居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组织在农牧区的工作覆盖面。教育引导乡村党员干部围绕服务群众创先争优,努力为农牧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着力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大农牧民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的发展力度,不断壮大党在农牧区基层的力量。
(二)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工作机制, 推行村务政务公开,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加强寺庙的管理服务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特别是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决不允许宗教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和经济建设。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牧区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确保农牧区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牧区和谐。加强农牧区基层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推动农牧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促进农牧区和谐发展。
(四)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发展农牧区经济的有效形式,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和新型农牧区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五)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农牧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牧区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牧区资源,为农牧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牧区的各种资金,为农牧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形成立体、多方位的服务体系。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加查县冷达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加查县冷达乡人民政府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文秘、政策研究、督查、文件收发、史志档案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会务、电子政务、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农牧业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辖区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草场土地承包管理、招商引资、防汛抗旱救灾、动植物防疫以及经济社会发展
相关统计等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双联户”管理、扫黑除恶、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负责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负责科学技术、教育体育、卫生医疗、劳动就业、民生保障、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双拥及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协同监管机制,执法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和相关法律规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
(五)财政资产管理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和执行乡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的制定、财务日常管理等工作。
以上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均纳入加查县冷达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加查县冷达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02.81万元,比上年增加163.99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支出预算1611.95万元,比上年增加29.1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2万元,比上年增加13.01万元,增加1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初预算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3848.62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2.9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家具和用具等。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6个,资金376.6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党建经费 | 2 | 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 3 | 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质量 |
预防青少年犯罪经费 | 1 | 保障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正常开展 |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 2 | 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
治安联防及矛盾纠纷调解 | 1 | 保障开展治安联防工作 |
党风廉政工作经费 | 1 | 保障党风廉政工作正常开展 |
乡镇人大保障经费 | 9 | 保障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 |
综治工作经费 | 1 | 保障综治工作正常开展 |
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 | 12 | 为第一书记办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
政协办公经费 | 1 | 保障政协工作有序开展 |
社会流从事宗教服务经费 | 0.5 | 保障社会流从事宗教服务工作 |
民族创建工作经费 | 3 | 提高民族创建工作质量 |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 5 |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
行政村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 1.6 | 8个行政村网费 |
驻村工作队取暖费 | 3.2 | 为驻村工作队提供生活保障 |
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 5 | 保障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
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 | 2 | 保障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 |
维稳经费 | 2 | 保障维稳工作 |
变压器基本电价 | 4 | 保障变压器基本电价 |
支部党建经费 | 0.3 | 保障开展支部党建活动 |
村级党建工作经费 | 80 | 保障村级党建工作开展 |
双联户工作经费 | 1 | 保障双联户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
食堂补助 | 5 | 保障干部职工伙食质量 |
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 | 4.6 | 保障文化站工作正常开展 |
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工作经费 | 8 | 保障村级文艺演出 |
强基惠民文艺演出补贴 | 16 | 保障开展村级文艺演出 |
驻村工作经费 | 12.24 | 保障驻村各项工作 |
乡村振兴专干生活补助 | 68 | 保障乡村振兴专干基本生活 |
便民服务驿站工作经费 | 2 | 便民服务驿站工作经费 |
公共厕所资金 | 12.33 | 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
乡镇人武部运行经费 | 0.5 | 保障乡镇人武部正常运行 |
共康村2019年易地搬迁耕地开发客土拖欠费 | 10.36 | 共康村2019年易地搬迁耕地开发客土拖欠费 |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 | 36 | 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
政府各项应交税费 | 0.15 | 政府各项应交税费 |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 40 | 提高农业生产 |
保洁员补助 | 20.88 | 保洁员补助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