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概况
一、职责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三、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第二部分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加查县文化局概况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文化局(文物局)职责划入县文化局(文物局)。
(三)承接全县艺术品经营活动经营单位审批工作。
(四)承接全县文艺表演团体的相关行政审批、信用监管制度建设等工作。
(五)承接全县娱乐场所的行政审批、信用监管制度建设等工作。
(六)承接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并及时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工作。
(七)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和指导基层文化建设职责。
(八)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对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文艺导向。负责全县精神产品和文化市场的管理。指导全县文化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二)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改革。
(三)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公共事业发展。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四)管理全县文化、文物、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办理、审查、审批、上报等有关手续。
(五)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方面的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并依法负责对全县艺术品经营活动经营单位的审批、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文艺表演团体的相关审批业务,并承担监督管理职责。
(七)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发展。
(八)管理公共图书馆,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九)指导、组织、推动文学艺术创作。
(十)宏观指导、管理县属文化事业单位。
(十一)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工作和县内文物研究、挖掘、保存及保护工作。
(十二)管理好全县电影发行及放映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负责全县电影行业相关备案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建立全县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文艺表演团体经营活动信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并及时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十四)宏观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工作。
(十五)承办内部资料性图书的审核;承担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六)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进行监管。
(十七)加强对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并及时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十八)负责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会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加强寺庙文物保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拟订全县文物单位的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改善文物安全条件;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九)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的职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开展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承办县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不设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核定编制总数4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
领导职数:核定局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增减变化情况总体说明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954.31万元 ,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852.7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4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39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基本支出为453.20万元。
其中: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1.95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7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24.59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33.39万元。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项目支出501.11万元。
其中: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8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2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422.7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22.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8.40万元;津贴补贴197.41万元;奖金21.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2.14万元;住房公积金33.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20.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9万元;伙食补助9.84万元、医疗费2.5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30.48万元,其中:办公费2.95万元;印刷费1.20万元;差旅费2.28万元;工会经费5.80万元;维护费3.89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5.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取暖费3.22万元。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项目支出501.11万元。
其中: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8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2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12.31万元,其中: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1万元。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审批制度,严把支出审核,做到三公经费稳步下降。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1万元。车辆保有量8辆。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所以2024年度决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202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5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4.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2023年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54.31万元。2024年基本支出为:453.2万元,其中: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42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8万元;项目支出:501.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80万元。
七、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总收入95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31万元。
八、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954.31万元。
(一)基本支出453.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2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852.75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43.2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4.5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3.39万元。
(二)2024年项目支出501.11万元。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8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2万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经费0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加查县文化局(文物局)有车辆8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绩效目标管理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2)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