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的责任。
(三)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五)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责任。
(七)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
(八)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规范不动产权属的责任。
(九)承担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和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责任。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加查县自然资源局机关
我局共有干部职工12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全额事业人员5人,合同制工人1人,公益性岗位2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县自然资源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自然资源调查 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根据国家标准和地方实际,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上级部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监督实施城乡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贯彻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落实自治区、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非金属矿业权前期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承担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和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责任。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收益分配制度。承担耕地开垦费的收取、上缴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和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开展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与县生态环境局加查县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下水监测数据,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加查县分局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
4.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草原资源调查、草场承包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及纠纷仲裁管理工作。
5.与县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县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第二部分
(附件)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32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1.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18.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支出2,329.7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3.06万元、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81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8万元、其他支出55.5万元。收入比上年(2023年收入1,606.70万元)增加723.02万元,增加45%。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11.16元,比2023年(1,064.45万元)减少153.29万元,减少16.8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1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31.69%,比2023年295.02万元)减少6.25万元,减少2.16%。
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万元。(2) 卫生健康支出16.05万元。(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4.41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21.1万元。
项目支出:622.38万元,占总支出68.31%,比2023年(769.43万元)减少147.05万元,减少23.63%。其中:(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2)节能环保支出25.85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5.44万元、(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8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基本支出为288.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68.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4.93
万元、奖金:14.72万元、伙食补助:7.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5万元、住房公积金:21.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医疗费补助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8.59万元(包括:办公费:0.29万元、印刷费:0.25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2.31万元、劳务费0.66万元、工会经费:3.64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9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其中: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决算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1,418.5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363.06万元、其他支出55.5万元。
六、部门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32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1.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18.56万元。经济分类支出 2,329.7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88.77万元、项目支出2,040.95万元。收入比上年(2023年收入1606.7元)增加723.02万元,减少45%。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32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8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1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3.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8万元、其他支出:55.5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支出911.16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88.77万元,包括:(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万元。(2) 卫生健康支出16.05万元。 (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4.41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21.1万元。
(二)项目支出622.38万元,包括:(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2)节能环保支出25.85万元。(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5.44万元。(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18.59万元(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0.29万元、印刷费:0.25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2.31万元、劳务费:0.66万元、工会经费:3.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9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自然资源局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2)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