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加查县公安局概况
一、职责调整
二、主要职能
三、部门单位构成
四、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 加查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加查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加查县公安局概况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收容教育和劳动教养审批职责。
(三)承接典当行业、旅馆业、公章刻制等特种行业的审批工作。
(四)全县毒品案件的查处,及时发现和控制毒源,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五)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加强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七)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打击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安排部署和承担全县的公安工作,研究制定公安工作规划。领导全县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各便民警务站开展公安工作。
(二)研究、分析、预测全县反分裂斗争和社会治安状况,组织实施反分裂斗争的行动。
(三)掌握、分析对敌斗争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经济领域及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和打击工作职责。
(五)规划公安信息通信技术、刑侦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县内发生的爆炸、暗杀等恐怖案件的侦破工作;掌握全县毒品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打击对策。
(六)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制定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七)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
(八)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典当行业、旅馆业、公章刻制等特种行业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依法管理外国人在我县内拘留、旅行的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工作,负责权限内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毒品案件的查处,及时发现和控制毒源,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指导全县毒品侦查和情报收集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交通管理、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城乡道路和治安秩序的管理;负责全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交通事故处理,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全县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研究制定交警执法的有关制度和预案。
(十五)负责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工作。依法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秩序;开展网上舆情监管工作。
(十六)组织配合实施对中央领导来藏视察以及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对口支援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七)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协调、指挥。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加查县公安局内设8个副科级行政机构和2个序列机构。
(一)行政机构
1.交通警察大队
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 治观念;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2.办公室(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党务、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局日常政务工作,掌握全局公安工作情况,调查、收集、分析、研究、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会议管理和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上级来文的传阅、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负责本局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检查落实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印章管理以及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了解掌握各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向领导提供信息和工作动态;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本局保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负责公安民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组织实施对民警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会同人事部门办理招干、民警调动和协助公安院校招生等工作;负责民警的警衔评授、升降工作;负责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素质教育、岗位培训;负责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评选表彰先进,综合、协调公安政治工作,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政治工作计划;掌握研究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负责起草队伍建设有关文件和政工会议报告以及承担政工文书、统计、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办理局党委的日常党务工作和共青团、工会、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以及文体等工作。
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的指示、拟制单位后勤工作计划、指示、督促部队抓好落实,编制和申报年度各项经费预算、决算,检查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经费标准、制度、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编制组织申报基建项目,安排基建经费、基建项目的具体实施,检查基建项目和基建投资的落实情况。负责安排单位营房的维修计划和经费分配。提出装备购置费的使用意见、负责各种装备的维修、管理。负责本单位的基建、被装、给养器材物资的供应管理工作。
在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全局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进行现场监督;受理公民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定期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意见;定期对公安局所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局公车、私车管理工作。
3.指挥中心
负责全县接处警工作,全面提高110报警服务工作水平;负责110接处警处置工作,协助局领导科学调度全局警力、协调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各类警情通报等信息的审核,及时向山南市局指挥中心上报重大警情;强化110报警社会联动,协调好公安内部各单位以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提高接处警社会联动工作水平;发挥视频监控巡查牵头作用,推进全县数字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4.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掌握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研究拟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指导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搜索、分析、研判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并与有关情报部门交流和协作;组织协调、监督、督办宗教领域、文化领域及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民因私出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居留、旅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查处出入境违法行为;负责公安出入境工作的业务交流和合作。
5.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刑事案件,积极开展侦查,及时破案;负责全县刑事特情管理、阵地控制、刑嫌调控工作;负责全县网上追逃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及物品、人身、尸体的检查;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工作;协助上级或外地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破工作;负责审核办理管辖范围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工作;强化信息导侦、侦查导防、侦防一体化,搜集各类案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全县打击和防范工作;负责对派出所刑侦业务工作的指导、考核工作;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协调。
6.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法制室)
依法管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民用爆炸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 指导、参与重大节庆和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参与处置和制止各类紧急治安事件;受理和查处各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治安案件以及由治安部门管辖的有关刑事案件;负责全县户政管理、门牌管理和身份证办理工作;指导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指导辖区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监督和管理服务行业;指导派出所的国保业务,指导寺庙派出所、警务室民警的国保工作。
7.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室
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对计算机及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察、查处工作,收集犯罪证据,对犯罪案件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管理、监察和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参与对计算机信息泄露、计算机病毒传播及其它计算机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用户的备案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等)的计算机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重点计算机信息单位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计算机安全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日常维护;负责网络通信保障值班以及大型活动通信保障工作,日常数据中心机房、系统运维管理工作。
8.看守所
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以下,可以由看守所监管。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监管在押人员,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序列机构
加查县公安消防大队、加查县森林公安局,业务上受加查县公安局指导。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加查县公安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总数67名。
领导职数:核定局领导职数4名,内设行政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39名(含交通警察大队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加查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加查县公安局2024年度总收入1052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27.7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10527.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4.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8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68万元、其他支出651.34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度总收入10527.75万元,支出10527.75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2506.12万元,增加31.24%。增加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增加。支出比上年增加2506.12万元,增加31.24%;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支出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527.75万元,比2023年决算增加2506.12万元,增加31.24 %,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及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2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5.35万元,占总支出数的64.41%。项目支出3642.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34.59%。下年结转: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基本支出为6885.35万元,项目支出3642.4万元。其中: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4.4万元;
204公共安全支出7582.74万元。其中;公安行政运行4610.03万元、信息化建设189.0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783.71万元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7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8.51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3.24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345.8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7.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41万元、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68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431.6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31.68万元;
229 其他支出651.34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加查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6855.35万元。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6239.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25.27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248.29万元、伙食补助费169.92万元、绩效工资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8.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47.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66.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8万元、住房公积金431.68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3.0万元;
2、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8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31.68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614.54万元,其中:办公费99.94万元、印刷费9.8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62.93万元、邮电费38.4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5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业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98.3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94.54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49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加查县公安局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325.71万元,其中: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6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226.1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3辆。比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36.06万元,主要原因购置新执法执勤车辆。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基金支出0万元。
六、202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2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1052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5.35万元,项目支出364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七、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0527.75万元,其中:
201一般公共服务收入994.4万元;
204公共安全收入7582.74万元。其中;公安行政运行4610.03万元、信息化建设189.0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783.71万元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21.7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8.51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3.24万元;
210卫生健康收入345.8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7.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41万元、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收入31.68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收入431.6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31.68万元;
229 其他收入651.34万元。
八、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计10527.75万元。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4.4万元;
204公共安全支出7582.74万元。其中;公安行政运行4610.03万元、信息化建设189.0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783.71万元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7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8.51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3.24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345.8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7.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41万元、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68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431.6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31.68万元;
229 其他支出651.3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614.54万元,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157.4万元,增加34.43%。办公费99.94万元、印刷费9.8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62.93万元、邮电费38.46万元、维修维护费50.00万元、劳务费98.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49万元、工会费94.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加查县财政局共有车辆3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
1、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6022.7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6022.7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自用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其中在用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2、资产配置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1163.92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房屋和构筑物0.00万元,占0.00%;配置设备1064.69万元,占91.48%;配置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配置图书和档案0.00万元,占0.00%;配置家具和用具99.22万元,占8.52%;配置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从配置方式分析,建设0.00万元,占0.00%;新购1137.06万元,占97.69%;调拨3.03万元,占0.26%;其他方式新增23.83万元,占2.05%。
3、资产处置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处置资产43.61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流动资产0.00万元,占0.00%;固定资产43.61万元,占100.00%;无形资产0.00万元,占0.00%;长期投资0.00万元,占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0.00%。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0.00万元,占0.00%;无偿划转0.00万元,占0.00%;对外捐赠0.00万元,占0.00%;置换0.00万元,占0.00%;报废43.61万元,占100.00%;核销损失0.00万元,占0.00%,其他方式核销0.00万元,占0.00%。
4、资产收益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资产处置收益0.25万元,其中:本期处置资产收益0.25万元,占100.00%。
(三)决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决算绩效管理项目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货物资金支出3365.1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2)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