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加查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加查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加查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加查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加查县司法局是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县司法局一家单位,没有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要问题研究,贯彻执行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共同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藏、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山南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协助上级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依法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相关问题。
4.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政策实施。
5.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
6.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7.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由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县政府的行政应诉等法律服务工作。
8.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对全县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9.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11.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管理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12.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4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县司法局不设内设机构。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加查县司法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领导职数4名。派出机构政法专项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公法中心事业编制3名。
第二部分
加查县司法局2024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加查县司法局2024年度决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512.1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为512.18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基金收入。比2023年增加230.4万元,同期增长81.77%,增加原因为;相比2023年我单位2024年增加了3个新建司法所项目资金。本年支出总计512.18万元,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12.18万元,比上年增加230.4元,同期增长81.77%,增加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了3个新建司法所项目资金,经费支出进度提高。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512.18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81.78万元比上年增加230.4万元,增加81.77%,主要原因为增加新建3个司法所项目资金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1.46万元,比上年增加0.64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2024年年前增加1名干部职工,故经费增加。项目经费支出274.89万元,比上年增加195.3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新建司法所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12.18万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收入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6%;行政运行收入192.37万元,占总收入的37.56%,社区矫正收入3.11万元,占总收入的0.6% ;基层司法业务收入3.96万元,占总收入的0.77%。普法宣传收5万元,占总收入的0.98%.律师管理收入13万元,占总收入的2.54%。 公共法律服务10.04万元,占总收入的1.96%. 其他司法收入238.32万元,占总收入的46.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19.13万元,占总收入的3.7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1万元,占总收入的2.46%,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占总收入的2.8%.
2024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为512.18万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3万元,占总支出的0.06%;行政运行支出192.37万元,占总支出的37.56%,社区矫正支出3.11万元,占总支出的0.6% ;基层司法业务支出3.96万元,占总支出的0.77%。普法宣传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98%.律师管理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2.54%。 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0.04万元,占总支出的1.96%. 其他司法支出238.32万元,占总支出的46.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19.13万元,占总支出的3.7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1万元,占总支出的2.46%, 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占总支出的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06)行政运行(01)192.37万元,比上年增加34.81万元,增加22.09%。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公共安全支出(20406)基层司法业务(04)支出3.96万元,比上年减少19.84万元,减少83.36%。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局减少1个项目预算。公共安全支出(20406)普法宣传(05)支出5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制作普法宣传资料、物品等经费增加了预算。公共安全支出(20406)律师管理(06)支出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增加,同时法律顾问经费提高。公共安全支出(20406)公共法律服务(07)支出10.04万元,比上年增加5.2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2024年法律援助案件量增加。公共安全支出(20406)社区矫正(10)3.11万元,比上年增加3.1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管控人员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支出(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0.3万元,比上年相同。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238.32万元,与上年增加218.0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2万元,用于财政承担本单位养老保险部分。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支出0.12万元。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08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9.15万元,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4.33万元,减少0.93万元,减少6.09%,用于财政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部分。减少原因为人员变动、工资缴费基数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4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30万元,津贴补贴96.70万元,奖金7.92万元,伙食补助费4.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46万元。住房公积金1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11.46万元其中办公费0.6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旅费1.41万元、劳务费1.62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万元。
四、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辆,为此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3年持平。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与2023年同期决算数3.9万元,相比增加1.02万元,同期增加26.15%。主要增加原因为我局政法维稳任务重,出差次数多,故经费增加。车辆编制1辆,年末车辆保有量1辆。
五、202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512.1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为512.18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基金收入。比2023年增加230.4万元,同期增加81.77%,增加原因为:相比2023年我单位2024年增加了新建3个司法所项目资金。本年支出总计512.18万元,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12.18万元,比上年增加230.4万元,同期增加81.77%,增加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了3个新建司法所项目资金,经费支出进度提高。
六、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12.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92.37万元,占总收入的37.56%。基层司法业务收入3.96万元,占总收入的0.77%。普法宣传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98%.律师管理收入13万元,占总收入的2.54%。 公共法律服务10.04万元,占总收入的1.96%. 社区矫正3.11万元,占总收入的0.6%,其他司法收入238.32万元,占总收入的46.53%,其他组织事务收入0.3元,占总收入的0.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3万元,占总收入的3.74%, 卫生健康支出12.61万元,占总收入的2.46%, 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占总收入的2.8%。
七、关于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为512.18万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3万元,占总支出的0.06%;行政运行支出192.37万元,占总支出的37.56%,社区矫正3.11万元,占总支出的0.6% ;基层司法业务支出3.96万元,占总支出的0.77%。普法宣传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98%.律师管理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2.54%。 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0.04万元,占总支出的1.96%. 其他司法支出238.32万元,占总支出的46.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19.13万元,占总支出的3.7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1万元,占总支出的2.46%, 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占总支出的2.8%.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6万元,比上年增加0.64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2024年年前增加1名干部职工,因此增加了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4年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我局共有车辆1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4年我局列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3个项目,分别为普法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法律顾问经费、司法装备经费、维稳经费、安置帮教经费、人民调解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司法业务经费、残保金、党建经费、变压器基本电价。全部经过财政局第三方绩效考核情况评分通过。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4年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他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制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6.普法经费:主要是指用于普及宣传法律知识,预防犯罪活动的发生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7.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