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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 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6-04-03 12:00:00 来源: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管理委员会

山南市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

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管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管理委员会概况

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寺庙僧尼的管理、服务、教育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寺庙的管理制度,维护寺庙佛事活动正常秩序;

    (三)组织寺庙僧尼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宗教和睦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四)组织实施僧尼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营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做好寺庙和僧尼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尼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

    (九)协调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寺庙和僧尼的合法权益;

    (十)承办党委、政府及统战民宗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管理委员会设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保证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会务、信访、财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工人事,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推荐、审核僧人参加区内外各类培训、考察等;组织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负责落实《宗教活动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寺庙自营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负责落实寺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宗教事务科

    负责佛事活动的审核、报批、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僧人基本信息、健康档案;负责僧人请销假审批;督促检查落实相关宗教政策;监督管理学经班学经、辩经、修行等活动;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提出文物保护、抢救和修缮等意见建议。

    (三)宣传教育科

    负责落实寺庙法治宣传教育、教规教义阐释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先进文化进寺庙和僧人文化素质提高工作;编发寺庙法治宣传教育材料;组织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

    (四)治安管理科

    负责维护寺庙生产、生活、佛事等正常秩序,落实寺庙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职责;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重点僧尼的管控和外出僧尼的动态管理;负责旅游、朝佛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僧人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寺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人员编制

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按7名配备。核定管委会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核定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加查县达拉岗布寺管会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2026年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15.69万元,比2025年增加149.74万元,年初预算增加65.95万元,增长44.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69万元。相应的,部门预算支出安排215.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5.9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7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2.4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3.52万元。

(1)基本支出

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07万元,与2025136.43万元相比,增加50.64万元,增长37.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相应的人员五险一金增加,且干部职工休假探亲费增加

(2)项目支出

202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61万元,与202513.31万元相比,增加15.3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项目增加。

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6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15.69万元,与2025149.74万元相比,增加54.64万元,增长37.11%。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新增且干部职工福利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3万元,与202513.78万元相比,增加4.25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相应增涨

卫生健康支出12.42万元,与20259.02万元相比,增加3.4万元,增长3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住房保障支出13.52万元,与202510.59元相比,增加2.93万元,增长率27.6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3、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增长,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基本支出0万元,未增长,主要是单位无预算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5年未变化,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与上年同期平,现持有1辆车。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较20253.1万元,减少0.48万元,下降18.32%,主要原因是2026年未批复公车运行维护项目及公车保险项目

(5)会议费0万元,较2025年未变化,2025无预算会议费。

(6)培训费0万元,较2025年未变化,2026无预算培训费。

(7)机关运行费(基本支出)12.96万元,较20258.84万元,增加4.12万元,上升46.6%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财政核定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62万元,较20253.1万元,减少0.48万元,下降18.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未增长,单位无预算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较20253.1万元,减少0.48万元,减幅18.32%,主要原因是2026年未批复公车运行维护项目及公车保险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96万元,较20258.84万元,增加4.12万元,上46.6%。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6万元、差旅费1万元、邮电费0.1万元、维护费0.2万元、工会经费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30日,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管理委员会自用固定资产148.44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87.1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自用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其中在用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毀损等)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资金28.61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驻寺岗位补贴

16.11

发放干部职工驻寺补贴每人2万元及公益性补贴0.96万元

综治经费

0.5

综治经费

僧人家访经费

2.5

在编僧人每人1000元慰问

干僧活动经费

1

干僧活动经费

食堂伙食补助

7

食堂伙食补助

维稳经费

1.5

维稳经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加查县加查镇达拉岗布寺管理委员会本年度不存在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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