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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加查县教育局预算公开

2025-04-25 18:03:44 来源:加查县教育局

2025加查县教育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加查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加查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总体情况说明教育局“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加查县体育局牌子县委教育工委是加查县委派出机关,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县委教育工委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统筹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维护稳定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指导教育领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二是指导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教育领域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规划和措施。指导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协调服务。四是负责教育领域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群团等工作。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机制。指导学校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和反分裂斗争教育。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维护稳定工作,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五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育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建立健全教育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教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二是负责全县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三是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职业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在权限范围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学校设置标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四是指导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校外培训监管工作。五是在权限范围内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领域的课程和教材工作,负责地方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六是研究制定全县教育考试招生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生管理、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七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行动方案。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八是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教育受援工作。九是拟订全县教育经费具体措施、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教育财务管理和教育经费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十是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十一是负责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全县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与承办全县体育竞赛,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学校体育工作。十二是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十三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不设内设机构。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县教育局部门领导职数4名,党组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县委教育工委正科级副书记1名。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10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教育部门预算。

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加查县中学、安绕镇小学、加查镇小学、冷达乡小学、坝乡小学、拉绥小学、藏木小学、洛林乡小学、县第一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预算编制独立预算及独立核查。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附件

2-2.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正确).xlsx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12.49万元,比上年增加989.66万元,增长49.1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级财政对教育投入从县存量资金中下达,2025年所有班级教育投入一般公共预算内下达;支出预算2012.49万元,比上年增加989.66万元,增长49.1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级财政对教育投入从县存量资金中下达,2025年所有班级教育投入一般公共预算内下达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80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54.6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两辆车出差下乡次数多一辆车老旧需要平凡维修、2024年汽车保险因资金不够导致预算在2025年“三公”经费中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两辆车出差下乡次数多一台车老旧需要平凡维修、2024年汽车保险因资金不够导致预算在2025年“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比上年增长7万元。)增长54.6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两辆车出差下乡次数多一辆车老旧需要平凡维修、2024年汽车保险因资金不够导致预算在2025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持续保持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三公”经费勤俭节约形象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保有2,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37万元,比上年增加2.2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2025年商品服务中解决了本部门残保金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0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20万元,学校三包物资及装备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9895.27平方米,车辆6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68855.12万元,主要是:以往年度教育系统(各学校所有资产挂入到教育局系统)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8个,资金1706.8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本级教育投入

1007.61

社会指标大学生资助≥90、改善办学条件社会指标≥90

山南市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30

社会指标大学生资助≥90

四类人员乡村幼教待遇

16.36

四类人员乡村幼教待遇社会指标大学生资助≥90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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